发布时间:2017/9/22 16:43:17
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也就是说,申请人只需出500元,就可悬赏5000元追查‘老赖’,这笔悬赏金由保险公司出。”8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期江西各地法院陆续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通过悬赏的方式征集执行线索,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热情。江西省高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称,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有利于使执行悬赏工作流程“多了一双眼睛”,执行悬赏保险成打击“老赖”新利器。
交3000元投保费悬赏3万元找“老赖”
7月28日,由新干农商银行出资3000元,投保新干县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执行悬赏保险,发布了对被执行人郭某财产线索及下落悬赏3万元的公告,这是全吉安市地区首例执行悬赏保险投保。
“此次悬赏公告中,悬赏金额最高达到了3万元,而申请执行人新干农商银行仅缴纳了3000元投保费,即可让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介绍说,执行悬赏保险,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具有缓解负担、扩大宣传、强化监督等积极作用,能在降低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的同时,发动法院、保险公司及社会公众的力量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一项为破解执行难新推出的保险品种,申请执行人自愿缴纳一定保险后,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执行悬赏服务。执行到金额后,由保险公司向提供线索者支付悬赏金。”8月18日,新余中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悬赏执行保险、诉讼保全保险合作启动,双方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
这之后的8月23日,奉新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公司悬赏执行保险合作正式启动,双方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
与此同时,安福社县法院和中国人保安福支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江西省高院与多家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8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人保财险江西分公司、太平财险江西分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执行悬赏保险”合作正式启动。“悬赏保险是跨行业、跨领域合作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江西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道。
法院的职责
积极推荐符合承保前提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在保险公司投保执行悬赏保险;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验,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的,应实际控制并拍照记录,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的,应实际执行到位,并以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作为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的条件;在理赔环节中,对是否符合悬赏金支付条件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保险公司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
保险公司职责
为法院推荐的符合承保前提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优质的执行悬赏保险方案和服务;在接到法院出具的《悬赏结果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完成悬赏金给付工作;牵头组成服务小组,负责宣传推广、投保签单的服务,负责相关公告发布工作,负责及时反馈处理承保理赔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等。
执行悬赏保险是打击“老赖”新利器
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介绍,“执行悬赏保险”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悬赏查找“老赖”下落线索的保险,由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最高悬赏金不得超过1万元,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保险期限为1年;另一方面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的保险,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保险期限为1年。
“例如,申请执行人甲诉被执行人乙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100万元,由于乙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甲缴纳了800元保费,就可以发布悬赏金额为8000元的悬赏公告。后举报人丙提供了乙的线索,使法院实际控制住乙,丙可以获得8000元奖励费,8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江西省高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称,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以及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等。
保险专家称,在涉及财产的官司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转移财产等情况,即使律师有调查令,也经常耗费大量的时间、浪费不少司法资源。“执行悬赏保险”将大大降低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成本,以小金额保险金撬动大金额的悬赏金,更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查找“老赖”及其财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