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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中院召开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部署"破冰"行动

发布时间:2017/9/22

湖北咸宁中院召开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部署"破冰"行动


继全国、湖北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之后,9月11日,湖北省咸宁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破冰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方案,决定从9月中旬至11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破冰行动”,重点清理化解执行积案和涉执信访重点案件。

  

自“霹雳-2017”、“飓风”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咸宁市法院执行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咸宁市中院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总体目标,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执行模式,狠抓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执行强制性,着力在提高执行质效上下功夫,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咸宁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802件,结案标的20.18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40人,司法拘留178人,执行效率和效果明显提升。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省高院“三大战役”统一部署,咸宁市中院决定从9月中旬至11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破冰行动”专项执行活动,以啃掉骨头、拔除钉子的精神,认真核查、严格执行终本规定,清理化解执行积案、涉执行信访重点案件,并开展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自我评估考核工作,健全台账,补齐短板,持续发力,提升执行质效。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咸宁市中院对此次“破冰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即一是要加强执行积案化解,提升执行绩效。对于超期未结案件、涉民生案件进行认真清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限时化解。二是要强力推进“破冰行动”,破解执行难关。坚持因案施策,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提高反规避执行能力,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创新失信名单推送方式方法,提高联合信用惩戒效果,积极推行网上拍卖、“僵尸企业”执行转破产等制度;突出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健全完善执行规范化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执行工作现代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导向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补齐短板。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全面巡检即将开始,要以此为契机,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对标对表,逐案逐项倒查,整理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四是要注意执行方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依法、文明、和谐执行,注重执行的方式方法,加强执行案件的风险评估与掌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