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2
为进一步强化信用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激励约束作用,维护诚信市场秩序。近年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探索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打造“信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助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设计多维度评价体系。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评价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充分考虑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及到的各方主体,按权重计算: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价占50%,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评价占30%,招标采购人评价占20%,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信用评分体系。从三大评价主体的角度共涵盖超过287个评价维度,结合公共信用评价及省内外信用评价互认,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在行业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同履约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整体的评价,形成评价维度多元的立体信用评价体系。
(二)创新方法提升评价质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创新建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系统相融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监管,为综合信用评价提供评价操作、信息获取、数据录入、数据推送等系列技术保障,确保评价数据客观准确、历史可追溯,提升信用评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信用平台专门设置“信用芜湖”功能模块,与信用芜湖进行网页链接,方便快捷查询信用芜湖信息,为信用芜湖数据深层次互通共享提供基础条件。形成对投标企业多维度、立体化信用画像,实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全面管理。
(三)推进地区信用互认应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指导思想,积极与先发地区进行信用互认工作,推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2.0的跨区域应用,逐步实现广州、芜湖两个城市间信用体系标准统一、信用信息互认共享,促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数据来源更丰富、信用画像更精准;不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成效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过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的分级管理、分类评价、综合评级,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一)客观高效评标显成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评价与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数据并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用评价等级实时运用到招投标阶段,评标系统自动获取投标人(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纳入信用标得分计算中,避免专家查询和计算错误,压缩了信用分评审的时间,项目评标的客观高效进一步显现。
(二)优化营商环境添助力。借助信用管理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均可查询信用政策、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及信用数据来源,投标企业查询相关信用信息更加方便快捷,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综合信用评价优化了交易竞争机制,倒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履行,无形中遏制了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助力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交易市场氛围,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三)信用监管能力有提升。通过综合信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一方面有效发挥了信用激励机制作用,形成“高信用换高中标率”的良性循环,有效推进企业自觉守信。另一方面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深度运用,提升信用监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合力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