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9/7
为深化落实“信用交通市”建设试点工作,黄山市公路中心瞄定涉路行为领域,聚焦“许可审查周期长和成本高,以及非许可类无规范的监管流程导致违法违规涉路行为易发、事中事后监管难度大”的问题,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以信用为基,为群众用路行方便,促行业管理更规范。
一是信用承诺做减法。将非许可类和部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小微型许可类涉路行为纳入信用监管范畴,经公路部门技术评估通过,由行为人承诺遵守公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后即实施相应行为,尽可能删“减”材料和手续。
二是信用检查做加法。按照“一行为一台账”的要求,对涉路行为逐一建立信用台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准确记录行为人的履约践诺情况,及时开展失信风险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是信用评价做乘法。在涉路行为结束后,根据监管情况综合评定行为人的信用等级,把重信守诺作为涉路行为的风向标,发挥好信用的“乘”数效应。
四是信用应用做除法,针对信用好和较好等次的,提供优先办理、减少检查频次和重点宣传等激励措施,针对信用一般和较差等次的,采取增加检查频次和禁用信用监管模式等限制措施,持续消“除”失信行为,规范涉路行为。
2023年以来,黄山市公路中心已实施涉路行为信用监管8起,其中许可类涉路行为信用监管5起,为行为人进行涉路行为开辟了绿色通道,累计减少办理时间40余天;非许可类涉路行为信用监管3起,为群众依法用路留足空间,彰显了行业管理的柔性和温度,有效解决了非许可类行为“不好管”和“管不好”的问题。
通过“承诺-检查-评价-应用”四则运算法,在涉路行为监管中构建起履约践诺闭环机制,充分发挥各环节的信用效能,促进信用建设与公路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守信自律、利民利企的公路政务服务优质生态,推进涉路行为依法依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