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9 15:42:08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社会诚信,损害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为预防和控制虚假诉讼,维持正常的司法秩序,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市场营商环境。
案
近日,利州法院对一起通过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的案件公开宣判,徐某、胡某、何某捏造民间借贷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借用民事诉讼程序套取住房公积金,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三人犯虚假诉讼罪并被判处相应罚期。
本案被告人捏造民间借贷事实,企图套取公积金,但其并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于是其与他人恶意串通,以捏造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调解书及立案执行,妨害司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以虚假诉讼罪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释
虚假诉讼是诚信缺失在诉讼领域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助推社会失信与道德滑坡,社会危害性极大。
鉴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诉讼,引导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权力,树立诚信诉讼意识。利州法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推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要求当事人在递交起诉材料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承诺在诉讼活动中所作陈述均为真实意思表示,知晓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当事人应依法诚信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捏造证据,挑战法律权威。利州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虚假诉讼行为,捍卫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