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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19:54:02

关于征求《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房管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泉州、宁德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单位、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厅修订了《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于2022年10月13日前反馈至指定传真(邮箱)。

  传真:0591-87616103,电子邮箱:148161699@qq.com。

  附件: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